与其他使徒书信不同,《约翰一书》没有在开头明确写信人和受信人。从全书内容看,这封书信应该是给所有的信主之人(5:13 “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”)。
1:1-4,开门见山地说出了此信的重点和目的。1:1告诉我们此信是关于神的生命之道,1:2 强调这道的真实,是约翰和使徒们亲身经历过的,不是道听途说或者随手转发。1:3-4 说出了写作目的:1)使信徒与使徒,乃至与神有的恰当关系,即“使你们与我们相交” ,而 “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” ;2)使信徒明白这种交契关系下的效果,即“喜乐充足” (1:4)和 “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” (5:13)。此信的第三个目的在2:1中提及,即让信徒们如何避免犯罪。
1:5 解释了1:1-2里提到的生命之道的内容,即 “神是光,在他毫无黑暗” ,由此奠定了后面章节的基础。因为神是光,我们与神交契,就会在光明中行事,而不是黑暗之中(1:6-7)。从属灵的角度,光明与黑暗是内心的状态。除了神,外人无法确认。但是作为内心状态的反映,外在的生命特征别人是可以观察到的,即一个声称信靠神的人,他的实际生活在信主之后是否有着真正的改变。而观察改变的途径之一便是与其他信徒之间的互动,即1:7里的“彼此相交” 。这里的改变,并不是指信徒自此以后彻底不再犯罪。恰相反,信徒还是会犯罪。但不同的是,圣灵会提醒我们认罪(1:8-9),以蒙赦免。如果对这样的提醒一直无动于衷,不承认自己的犯罪,那就与神没有交契,就是仍行再黑暗之中(1:10)。
在2:1-2与1:6-10里讲论的互为补充,约翰提到信主之人由于罪性还会犯罪,所以提醒信徒,我们的指望在中保耶稣基督身上。我们的心志应该是行在光中不犯罪,当我们软弱犯罪时,要向神认罪求赦。那么,如何知道我们跟神的关系?2:3-6告诉我们,只要看我们是否遵守神的诫命,“照主所行的去行”。请注意,这里强调的是“行” ,不能单是 “说” 。这跟其他书卷中有关信心与行为的教导是一致的,比如《雅各书》和《启示录》。
2:7-17是关于落实遵行主命的两个具体例子。一个就是信徒间彼此相爱,这个命令既旧又新。旧,因为《利未记》19:18有 “爱人如己” ,《约翰福音》13:23有 “彼此相爱” 。新,是约翰给揭示了这条命令的新一层含义。耶稣为我们舍命,是彼此相爱的最高体现。《马太福音》10:28, “并且要舍命,做多人的赎价” 。《约翰福音》15:13, “人为朋友舍命,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更大的” 。本书此后的3:16, “主为我们舍命,我们从此就知到何为爱” 。在耶稣十架受难之前,这层含义是不明显的,之后就相当明朗了。
2:9-11 用对待弟兄的态度来评估一个人跟神的关系。如前所述,神是光。爱弟兄是住在光中的体现,因为一个人在光明中,自己不会被绊跌,也不会绊跌别人。从因果关系上讲,先有与神的同在,才有向弟兄的爱。没有与神的关系,就是住在黑暗中,也行在黑暗中,不知道方向。恨弟兄是住在黑暗中的体现,不是其原因。结论?理顺我们自己与神的关系是一切的前提。12-14节针对不同人群的属灵状况给予了评析。小子们,是属灵上的幼儿,已经认识神、罪得赦,但尚年幼;父老们则是属灵上成熟的基督徒,他们认识神自己,能够运用圣经教导来践行主命,而不是单单装满圣经知识,而无行为上的体现;少年人则是处于中间地带,他们心中常存神的道,有刚强,战胜恶者。
2:15-17 是关于遵行主命的另一个例子,是爱父,而不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。5:19提到, “全世界卧在那恶者的手下” 。世界给人提供的就是16节里的情欲和骄傲,也是《犹大书》1:4里的放纵内容和机会。与神的永存和荣耀相比,这些都不足相提并论,就如保罗在《腓立比书》3:8里所说, “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,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。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,看作粪土,为要得着基督。”
除了遵行主命,约翰接着在2:18-19提醒信徒提防敌基督,他们引诱信徒去离经叛道。这在当时就是那些奉行诺斯底流派的人。他们曾经与使徒一起,后来脱离,就如2:19所说,“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,却不是属我们的”。他们的问题之一就是2:22里说的 “谁是说谎话的呢?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?不认父与子的,这就是敌基督的”。提防的方法就是2:20-28里说的, 按照神所给我们的恩膏,即圣灵,来辨别虚谎,而不是用人的教训。 “若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,那么就必住在子里面,也必住在主里面”。这些信徒应该是起初听到过使徒们的教导,从而信主。后来又有诺斯底流派的人过去传讲异端,引起疑惑。约翰在此认可他们“从那圣者受了恩膏,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”。约翰要提醒信徒的就是他们能够坚守住自己已经知道的,不被诱走。
第三章1-10节承接2:29关于行义之人是从神而生的论述,提醒我们现在的身份,是神的儿女,因此要洁净自己,不犯罪,不被诱惑,而是去行义。这里的不犯罪,不是指不犯任何罪,而是不持续性地放任自己去犯罪。当我们被罪性所驱去犯罪作恶时,或者形成这样的念头时,就在罪中了。但是与我们同在的圣灵会提醒我们,指责我们,使我们回到主前认罪悔改,终止犯罪。英文使用的是continue
to sin和go on sinning,比较清楚地反应了这层意思。
既然同为神的儿女,信徒之间就当彼此相爱,这是耶稣在《约翰福音》13:34里被卖当晚的逾越节筵席上所做的教导。所以3:11说这是“起初所听见的命令”。之后的12-24节都围绕着这个命令展开论述。约翰在此强调的是,彼此相爱,不但要有心意(3:14“没有爱心的,仍住在死中”),更要有行动(3:18“我们相爱,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,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”)。这跟雅各关于信心和行为的论述颇有异曲同工之妙。如果“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”,那么“有世上财务的,看见弟兄穷乏,却塞住怜恤的心,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?”
3:20-21提到在行为上落实彼此相爱,我们的心会有反应,是责备我们,还是不责备我们。我们存什么样的心,是内在的态度问题,自己可以决定;但是具体能够做到什么程度,则受外在条件的限制。主耶稣要求我们的是“尽”我们自己的心、性、意,力去爱,这并不意味着大包大揽,以求彻底地解决对方的所有问题。那不是真正属灵的表现,而是个人英雄主义,是在神前的傲慢。我们的心是否责备我们,也就在于我们是否在能尽不尽的举动上,而不是最终结果上,后者是神主权范围内的事。
每个人都愿意自己祷告蒙应允,秘诀就在于3:22“遵守他的命令,行他喜悦的事”,都是跟我们的行为有关。《启示录》第2-3章里给七个教会的评价也全都基于他们的行为。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单单强调信心而摒弃行为。那什么是他的命令?3:24说的很明了,“信他儿子耶稣的名,且照他所赐的命令彼此相爱”。我们真是无可推诿。怎么知道我们是否遵守他的命令,从而知道自己“住在神里面”?3:24的答案非常直接,靠圣灵。
既然说到了灵,约翰接着在4:1警诫我们不能什么灵都信,要提防假先知,这是继第二章中防备敌基督的警告后的再次提醒。4:2-3告诉我们,辨别假先知的一种方式,是看他们是否认耶稣基督的完全人性。请注意,不要把这个方式理解为唯一方式,因为假先知和敌基督有各样的花招和计俩,比如《哥林多前书》15:12-19里提到的否认复活,还有《马太福音》9:34里的否认耶稣完全的神性。
有鉴于敌基督的灵之危害,约翰在4:4-6里告诉受信人他们是属神的,因为他们听从了属神的使徒们的教导。真理的圣灵比谬妄的敌基督者的灵要大,所以受信人得以胜过世界。这对受信人和现今的我们来说是莫大的安慰和鼓励,不会因黑暗的存在而对光明失去信心和盼望。有了这样的确据,约翰接下来继续劝勉信徒彼此相爱。毕竟,基督徒得以彼此相爱的基础是神的爱,如果不确信自己被神所爱,爱人也就成了无本之木、无源之水。4:7-19所传递的也正是这样的信息。那怎么才算是爱?让我们以《哥林多前书》13:4-8节里对爱的诠释来做原则和标准,而不是世俗文化中所宣扬的为指引,否则会落入滥情的陷阱,与恶沆瀣。
第5章1-5节从信基督的角度继续讲述爱神、守命与爱人的内在统一,其中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是基础和前提。6-12节则对耶稣的身份做了进一步的解释。他“用水又用血,并且有圣灵作见证”,可以理解为约翰为耶稣的施洗,耶稣在十架上的受难以及圣灵在耶稣在世时事工上的见证。从而在此向我们说明信耶稣的意义,“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。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“。约翰以5:13-21的嘱咐结束此信。13节里的安慰尤其重要,因为在敌基督教导满地的时候,知道自己是否属神和有他的永生有莫大的作用,这既是一种安慰更是一种激励,让弟兄姐妹保守自己,彼此代祷,远避偶像。14-17节里对祷告的讲述也非常实用。在属灵生命的成长中,我们都会在意自己的祷告是否蒙应允以及如何为别人代祷。“照他的旨意求”,与耶稣在主祷文、舍己和客西马尼园等处的教导一脉相承。这里强调的不是那种世俗文化里宣扬的无私或者忘我,而是体会神的心意,把自己的意愿和期望跟神的心意对齐,这也恰是顺服和遵从的体现。这当然不是说,如果我们还没有明白神心意,就别去祈求。祷告是我们跟神的一对一交流,我们并不确定自己总能体会神的心意。凭 “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” 把自己的想法诚实地摆在神脚前,看神是否应允和如何成就,作为今后境遇中的参照,这个过程本身也就是神不断造就和提升我们的方式。愿我们共勉。
最后,让我们再次回顾一下本书对我们当今之基督徒的意义,那就是靠着圣灵,遵守神的命令,在行为和诚实上与主内弟兄姐妹彼此相爱,不受敌基督的引诱去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,这样我们就住在主里面,是神的儿女,有充足的喜乐和永生。